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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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通知公告

    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进行纳税申报的通知

   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年03月06日 点击数:

    校内各位老师:

   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须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条件

    2012年度年所得(税前收入)达12万元的教职工。

    二、申报时限及要求:

    (一)申报时限为2013331日前;

    (二)要求本人完整填写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》一式两份(附件1),附本人身份证(华侨和外籍人员的护照)复印件一份。

    三、申报方式:

    (一)校内现场集中办理:

    时间:2013312日下午130-400

    地点:望江校区体育馆

    (二)由各单位税收专管员代收: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将资料交至所在单位的税收专管员,由各单位税收专管员收齐后在2013316日前交往财务处信息系统与财税政策科(电话:85400144);

    (三)自行前往武侯地税局办理(地址:二环路南四段3号武侯地方税务局第三所)。

     

    附件: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》

     

    公司财务处

     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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